关于邗江区拟列入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的公示
根据省、市有关文件规定,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,决定建立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,经审查,下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拟列入名录,现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1、2)。公示时间4月27日起至5月8日止。如有异议,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科(82138135)或区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(87752296)反映。
附件:1、邗江区拟列入202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名单;
2、邗江区拟列入2020年家庭农场名录公示
扬州市邗江区农业农村局
2020年4月27日



